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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三)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一、拒不认罪免于刑事处罚吗?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二、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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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