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 |
释义 | 该罪的犯罪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预防和控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角度出发,犯罪主体由特殊主体发展为一般主体的变化,单位也应当成为我国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么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 (1)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 (2)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 (1)年龄16周岁以上; (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本罪所雇佣的对象限于童工,即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雇佣已满16周岁的人从事劳动的,不能构成本罪。第二、雇佣童工所从事的必须是危重劳动。须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方能构成本罪:1、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2、雇佣童工从事高空、井下作业;3、雇佣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集体或单位犯该罪的,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处罚。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联系: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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