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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算交通肇事逃逸
释义
    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一、开车撞到狗跑了怎么逃逸
    开车撞到狗走了不一定算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指造成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如撞到的狗属于流浪狗的,并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则不算逃逸。
    二、在小区挂了车跑了算不算逃逸
    在小区刮了车跑了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三、弃车逃逸算不算肇事逃逸
    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在途中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各种行为,比如弃车逃离,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之后,如果肇事者为了逃避处罚或者是赔偿责任而选择逃逸,可以判断为交通肇事逃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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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