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有可能通过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使得无法执行债权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将该财产冻结、扣押或者以其他方式保全,确保债权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有可能因被申请人的行为使其权利受到损害,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财产保全的证据,并在申请书中说明被申请人有可能通过变卖、转移财产等行为使申请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准许。” 因此,在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债权得以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