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不具有还款能力。我国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要清偿债务。但是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让债务人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的,只能用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清偿。等法院审理、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