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国对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判刑标准 1、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化肥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定性 1、看外观识别,水溶方法识别,煅烧方法识别,化验室检测识别,在购买商品肥料时,认真检查察看其肥料商标的真假、有无肥料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代号及相关的资料,假冒伪劣的商品肥料,一般缺乏这些资料。 2、检查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批号。如有些微生物菌肥,其有效期有一年、二年等,过期失效或效果下降,应认真选择购买,查看厂名、厂址、电话。购买化肥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便出现问题时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