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院的职权,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法院在其职责范围内所享有的权力。它有两类: 1、专有职权,即审判职权。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力。2、特殊职权,诸如法律解释权、立法权、司法审查权、程序规则制定权以及司法行政事务处置权等。这类职权不具有排他性,某些机关也可依据法律授权而享有。因此,这类职权因各国具体国情不同而不同。 以上是关于法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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