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醉驾 在 刑法 上叫做 危险驾驶罪 ,即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应该说醉驾只要符合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应该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法律客观: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