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核材料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材料。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采用各种方法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和邮寄核材料进出国境;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为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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