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核材料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
释义 |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犯罪构成要件 (1)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核材料属于违禁品,国家禁止这些物品自由流通,其性质不同于可合法流通的一般商品。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禁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核材料走私是近些年来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型走私行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装、藏匿、冒充、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实践中,本罪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法律并未要求本罪必须具有牟利或其他目的,所以不论以何种目的进行核材料的走私,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走私武器、弹药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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