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方拒绝 支付抚养费 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 不执行判决 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 拒不执行判决 ,另一方可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