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原机动车号牌一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标准照片一张;车架号拓印膜一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