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伪劣兽药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1、生产伪劣兽药罪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兽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兽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一、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1、生产假农药和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农药以及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及其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及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与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主要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主要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主要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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