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 一、商标续展办理材料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二、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缴纳商标业务规费的方式如下: (一)直接进行办理: 1、现金: 申请人可直接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2、支票: 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帐支票办理商标业务。 3、银行汇票: 非本地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申请人提交银行汇票后,需等待银行将款项解付方可办理商标业务。 4、银行信汇、电汇: 办理商标异议、评审的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一律从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人不得直接向商标局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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