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开发与拆迁补偿 |
释义 | 征地拆迁的流程包括实地放线定界、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入户清点丈量、进行动员谈判、面积认定和套价核算、签字确认、公示补偿标准、签订补偿协议书并支付拆迁费用。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的流程是: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2.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进行合法面积认定以及套价核算; 5.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6.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进行公示; 7.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 拓展延伸 征地拆迁的法律程序及权益保障 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并拆除上面的建筑物。其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征地决定、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环节。首先,政府会发布征地决定,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然后,进行土地估价和征地补偿的谈判,确保被征地人合理获得补偿。最后,进行拆迁安置,提供新的住房和就业机会。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保障是非常重要的,被征地人有权利知情、参与决策,并享受公正合理的补偿。相关法规和政策也规定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以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征地拆迁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程序。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并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实地放线定界、补偿谈判和拆迁安置等步骤,政府与被征地人共同努力,以确保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保障起着重要作用,为被征地人提供了知情权、参与权和合理补偿权。只有遵循法律规定和政策标准,才能实现公正的征地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