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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的时间不得超过
释义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一、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是否还会判刑
    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还是会被判刑,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还可以再减刑。法律依据是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留置作为一项监察调查措施,是由监察法规定的,留置区别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不同于以前纪委的双规调查措施。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可能会面临的处理结果有以下:
    1、是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2、是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
    留置权行使后,其一是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人可以优先受偿留置权。其二是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的,则留置权人应当及时返还。
    二、监委留置就是强制措施吗
    监委留置是属于强制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三、解除留置通知书要家属签字吗
    不需要。解除留置的条件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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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