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需要验资,股东对认缴资本负法律责任;实收制必须出资验资,将资金冻结在开户银行,验证资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创业者创业,不需要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收制必须经过验资才能经营。 3、类型不同:认购公司是指一般无重大风险公司;实收公司涉及财产安全公司。 根据现行《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明确规定,仍有27类行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