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会的。 随军队后勤保障项目移交地方单位和正常调动到地方单位的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从调离军队之日起,按规定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总后勤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军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随军队后勤保障项目移交地方单位和正常调动到地方单位的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从调离军队之日起,按规定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条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将本人退役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条 城镇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明确其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应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者《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