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包含什么 |
释义 |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第六、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一、准备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2、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3、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说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申请人的意愿给判离婚,双方是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因此建议在起诉离婚前最好是就自己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做好准备。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包括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 1、准备好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2、充分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理由,这是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 3、准备能证明自己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证据,以便请求经济补偿。 针对第一次诉讼仍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工作:制定较为长远的诉讼策略。所谓长远是指在诉讼策略中一定要考虑为未来二次诉讼做好铺垫。 第一次诉讼中的离婚态度要坚决。宁可让法院驳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也不要接受法官或者对方的和好建议,而选择撤诉。否则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对原告是否真的想要离婚及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产生怀疑。 虽然第一次诉讼会被驳回,但要注意在本次诉讼中收集未来第二次诉讼所需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离婚财产真实情况的证据。再比如双方分居的确切日期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后,被告在未来二次诉讼中将很难再改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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