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的内容: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诉讼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 一、劳动仲裁去哪里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可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 二、劳动仲裁可以异地仲裁吗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仲裁,情况如下: 1、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 3、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4、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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