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自首。自首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虽然犯罪嫌疑人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