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方提出离婚的不一定需要退彩礼。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彩礼返还的情形只有两种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由此可知,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女方无需因为自己提出离婚的行为而要退还给男方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