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不合理,如果 双方协议离婚 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 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 财产分割协议 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