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是罪犯么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犯罪,而是法院对被执行人失信行为进行的信用惩戒,是属于民事处罚措施的一种表现。 一、失信被执行人能不能出境 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限制出境的,可以出境。 1、如果被限制高消费的,则无法乘坐飞机出境; 2、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以下后果: 1、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高层职位。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2、禁止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在五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高档会所等场所消费。而且不得购置房产,即使想装修房子,也将不被允许。想出去旅游、度假也是不行的。想要申请贷款、信用卡就更不可能了; 3、登机、坐车受限,出行受限。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座以上的座位;此外也不得购买私家车,即使名下已有车,其车辆如果上高速也将被暂扣。 二、怎么举报失信人员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三、被限制消费算是失信人吗 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即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一般消费。 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都是人民法院基于执行案件的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的惩戒措施,目的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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