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规定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几种选择以及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关注方面。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加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规定。被征收人应得到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加以确定。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以下几种选择:一是实行货币补偿,二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三是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与产权交换相同,但增加了一项内容,即计算补偿金时需要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其次,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发放。第三,奖励性补偿费及其他补偿项目,对于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以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三种选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关注房屋价值的补偿、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及其他补偿项目。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规定。被征收人应得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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