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我是个体工商户,但是有个合伙协议能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
释义 | 个人合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其不是独立诉讼主体且无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职务侵占罪仅适用于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才具备法人资格,而一般的个人合伙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因此,个人合伙组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产是侵犯其他合伙人个人财产,而非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 法律分析 1、如果不是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而是一般的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组织不是独立诉讼主体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在这里,“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依照企业登记法规,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如: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学校等,一般也是具有法人资格或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能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并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4、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如果不是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而是一般的个人合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可见,个人合伙组织不是独立诉讼主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执行合伙事务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合伙组织财产,是侵犯其他合伙人个人财产。因此,不是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结语 个人合伙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是独立的诉讼主体,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因此,个人合伙组织无法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