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离婚能否做财产保全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时,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可以对财产采取限制对方进行处分。行动建议:建议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财产保全,及时跟进法院保全工作,减少或规避保全工作中因为接洽不畅所产生的时间损耗甚至是保全失败。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要根据财产重要程度按照顺序依次排序,并书面告知法院应当优先保全最重要的财产。第一步:收集对方财产线索在离婚诉讼中,常见待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上述几类财产的基本信息要求如下:房产: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详细位置、房屋基本估值车辆:车主姓名、车牌号、品牌、型号银行存款:准确的开户行信息(精确到某支行或者某分行)、开户名、账号股票账户:证券公司全称、股票账号、开户名其他财产的准确信息:例如对方所购车辆,但因为租用他人的车牌,进而车辆显示为他人所有的情况,除了需要提供该车辆基本信息之外,还应提供租车牌的租赁合同、对方购买车辆付款凭证等。第二步:准备申请财产保全相关材料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主要包括三类,即: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材料、担保材料。第三步:材料提交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递交法院后,会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填写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同意电子送达,则填写常用邮箱,以免错过法院重要通知,影响案件审理进度。3、缴纳保全费用在财产保全申请材料递交法院受理后,法院会通知缴纳保全费用,一般不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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