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犯罪性质和主观恶性,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危害较小且主观恶性低的可用传票传唤,不影响侦查;主观恶性较大则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损害结果、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若犯罪危害不大,当事人主观恶性小,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用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到案接受讯问。若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就会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立案后的行动方式:逮捕还是告知? 立案后的行动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能会选择逮捕犯罪嫌疑人,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法律追究。逮捕通常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以确保公共安全和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然而,在其他情况下,警方可能会选择通过告知的方式通知嫌疑人,要求其配合调查或出庭。这种方式可能适用于较轻微的犯罪行为或需要更多证据的情况。最终决定应由执法机关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权衡利弊后作出。 结语 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应根据犯罪性质、损害结果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对于犯罪危害不大且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情况,可以通过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以便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进行讯问。而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的嫌疑人,可能会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最终的行动方式应由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以确保公共安全和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