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开的死亡证明能去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吗?派出所要求要到医院开死亡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派出所只能开具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死亡证明需先到居委会开具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开具销户证明,或复印派出所的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可凭医院的死亡证明、居委会或卫生站的证明、公安司法部门的证明、殡葬部门的火化证明。根据丧葬条例,公民死亡需持相关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暂住地死亡需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可办理死亡登记并与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核对。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死亡证明包括很多,派出所能开的只有死亡证明中的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应该先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你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销户证明”,或者你可以复印派出所销户登记档案里的火化证明,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都可以当做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法律依据】丧葬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拓展延伸 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是否有效?派出所要求到医院开具怎么办? 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在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中通常是有效的。根据相关规定,居民死亡后,居委会负责开具死亡证明,该证明可以作为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的依据。然而,如果派出所要求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首先,向派出所了解具体要求和理由;其次,核实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是否被派出所认可;如果派出所坚持要求医院开具证明,您可以前往医院咨询相关部门或医生,解释情况并请求开具证明。最后,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及时提供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以便顺利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证明是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的必备文件之一。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通常是有效的,可以作为派出所注销户口的依据。然而,如果派出所要求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您可以通过与派出所沟通、核实居委会证明的认可情况以及咨询医院相关部门或医生来解决。请确保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文件,以顺利办理死者户口注销手续。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规定而有所不同,请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对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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