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工程建设,但资质是劳务分包是否合法? |
释义 | 一、资质,现一般企事业及民间团体从事相关活动的必要证明文件等。许可证,一般指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二、只要符合资质申请条件,按规定时限就可办理。三、营业执照,是广义上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的许可。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除了劳务分包、特种工程等,大部分的资质都有等级之分。如古建筑资质,就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营业执照:建筑企业注册登记之后,就会领到营业执照,这个是不分等级的;2、证书作用。资质证书: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前,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否则承包合同无效。由于建筑资质分为多个类别,大家可根据经营范围,选择对口的进行申请。营业执照:代表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是开展经营活动必需,也是强制要求具备的;3、申请要求。资质证书:申请过程中,要求企业的施工能力达标,必须满足专业人员、场地设备和工程业绩等条件。营业执照:须得满足合法经营要求,确定办公场地、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等内容;4、办理流程。资质证书:到建筑主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办理要求后,准备材料进行申请即可。营业执照:首先,要到工商行政机关核名,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其后,确定场地、法人等,准备相关材料;最后一步,才是去注册登记,然后等到审核通过领证;5、所需费用:资质证书在办理过程中,主管部门是不收费的,但却有其它的费用产生,诸如申请古建筑一级资质的,要有2000万的净资产。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即使找机构垫资,利息也是一大笔费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工程建设类,但资质是劳务分包这样可以吗? 不可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自主选择的,只要不违法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都可以。而承接工程需要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达到一定的要求,因此需要相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才能承接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工程专业分包的范围是什么? 分包类别有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专业分包的范围是什么? 分包类别有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专业分包的范围是什么? 分包类别有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包商拒绝支付工程款,找建设单位支付,是根据建设工程的法律规定 分包人不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能直接向发包人追偿吗分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最终付款责任在实践中,分包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不但常见,而且也会给实际施工单位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实际施工单位必然会想尽办法追讨工程款的,而向发包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邓兴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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