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以赠与方式得到的房产,一般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一方以赠与方式得到的房产,若是房屋登记在赠与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