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在法律上怎么处理 |
释义 | 具体处理方法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只能自诉么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不是只能自诉。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二、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保护自己的? 遇到家庭暴力保护自己的方式如下: 1、受害人有权向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申请调解。 2、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于情节恶劣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构成轻伤以上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实施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如何处理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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