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当兵政府给家里的补助
释义
    军人及其家属应受到尊重和优待,但补贴标准没有全国统一规定。预备役人员参加训练和勤务可获得补助费用,工作人员享受原有待遇。士官服役满12年可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并发生活补助费,也可选择自主就业。服役满30年或年满55岁的士官退休安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按规定安置。
    法律分析
    民政局会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上级的支持给与一定的抚慰金农村兵和城镇兵的补贴,补贴的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第四十四条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他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民政局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上级支持,为农村兵和城镇兵提供一定的抚慰金和补贴,标准尚无全国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受到社会和国家的尊重和优待。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费用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士官退出现役安置、工作、生活补助等事宜,依据兵役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安排。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八章 服役待遇和抚恤优待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1: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