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的时候能领到补偿金吗? |
释义 | 自己辞职不能领到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劳动者无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变相辞退是如何认定 变相辞退认定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强行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哺乳期可以提出离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非法定原因不能予以辞退,但是女职工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限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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