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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多少
释义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失业金可以领多少
    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群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总而言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根据其缴费年限而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本人银行活期存折以及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二、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如何计算失业金拿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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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