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原工资的定义,但是各地规定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正常上班期间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产前假工资怎么算(1)孕期工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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