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养老金缴纳比例及影响因素 |
释义 |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纳6%;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纳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单位缴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缴纳。 法律分析 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一、企业养老保险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二、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 2、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2%,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 四、工伤保险 根据所处行业不同,缴费比例分别为0.6%、1.2%、2%,全部为单位缴纳。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为0.5%,全部为单位缴纳。 结语 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逐年提高,个人帐户储存额可积累利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可享受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则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有规定。请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确保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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