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机动车一方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10%的赔偿、均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赔偿,但如果是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不承担赔偿。 以下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