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违反当事人意愿和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和买卖婚姻。有婚姻事实,但相对无效且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被胁迫结婚或未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法律分析 1、可撤销婚姻违反当事人意愿和结婚自由原则,常见于包办和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必须有实际婚姻事实。 3、可撤销婚姻相对无效,仅适用于一定时限。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双方被强迫结婚,或一方在结婚登记时隐瞒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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