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居住证不可以上牌。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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