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需要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分公司申报年报的程序如下: 1、确认年报受报单位:首先要核实年报报送的受报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的注册地址、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等; 2、填写工商年报表:根据企业注册地点和注册号填写工商年报表; 3、确认年报报表:确认报表内容和格式,把报表中的内容加盖公章; 4、邮寄年报:将填写完毕,加盖公章的年报表,邮寄到工商部门指定地址; 5、备案证明:将工商部门发来的备案证明,收取保存,作为报送年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