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一、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补办结婚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对于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需要申请补办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补办结婚证怎么去办理 补办结婚证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三、老式结婚证名字写错了怎么处理 老式结婚证名字写错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2、当事人因为姓名变更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的,申请时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老式结婚证换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和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