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是“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主要有以下5种情况符合标准: 1、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失踪的; 2、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4、父母一方失踪、失联,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5、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失联、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二、相关标准 1、重残: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以残疾人证为准。 2、重病: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依据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认定。 4、失联: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自公安部门受理报案之日起计算。 4、死亡或失踪: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判决书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