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父母户口所在地吗
释义
    可以迁回父母处。但是当事人要迁回原籍,必须要有当地村(居委会)同意当事人迁回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在当地有房产,也可以直接迁回。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爷爷可以给新生儿上户口吗
    1、孩子户口正常请况是不可以上到爷爷奶奶户口上的,孩子的户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2、但是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变更到爷爷奶奶的户口上。
    3、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原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有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上户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未婚生育的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二、领了结婚证户口自动就迁走了吗
    领了结婚证户口不是自动迁走。迁入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以上证件,到拟迁入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户籍迁移,理由是夫妻投靠;
    2、凭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
    3、凭准迁证明副本,户口迁移证明和以上证件,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户口和婚姻怎么变更?
    户口婚姻状态变更,一般到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2: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