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上班期间驾驶汽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
释义 | 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主在雇佣活动中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不赔偿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垫付抢救费用并向致害人追偿。若受害人财产损失是由故意行为造成,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公司负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的,一般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负责,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主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然而,若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或者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等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对于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的情况,公司一般情况下无责任,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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