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追究虚假出资股东民事责任的途径如下: 1、当股东虚假出资金额相对较小,尚未导致公司资本明显不足时,如上所述,公司债权人不能根据公司法人否认法律原则追究虚假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只能诉诸代位权制度; 2、当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较大,足以导致公司资本明显不足时,公司债权人不仅可以根据公司法人格否认法律原则,还可以根据代位权制度追究虚假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