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本内容 |
释义 | 所谓工伤保险赔偿,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使劳动者的权利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减少劳资对抗,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有:1.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使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也适用该条例给予一次性工伤赔偿。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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