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3、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4、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追讨。6、当事人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