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办理财产遗嘱应该怎样注意,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如下问题:1、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4、其他要注意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何注意老年人办理房产遗嘱,法律规定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1.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2、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3、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老年人应该如何记录房产遗嘱,需要什么内容 老人房产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房产的登记状况;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写明遗嘱继承人信息;5、制作遗嘱的日期以及本人的签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公证处,房地产遗嘱应该注意什么? 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1、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2、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4、制作公证书。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老年人去世后,怎样查看老年人以前的银行存款?法律规定,老年人去世后最迟销户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1、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存款查询函》。2、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持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去老人生前常去的银行查询老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3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可以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如果银行不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也可以单独出具标明户名、开户银行、存款账号、金额的凭证,并在凭证上盖章确认。4、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凭借《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等内容,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存款公证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遗嘱,在公证办应该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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