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鉴定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坚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等。 一、工伤事故赔偿程序有什么?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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